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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百姓故事] 民国奇女子阅男三千 堪称“身体写作”第一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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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
发表于 2014-8-22 13:57:36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阅读提示:她本出生于富商之家,过着一种平静奢华的生活,却因为丈夫经商不在家,不忍寂寞,断然去外面寻找“性福”;她和三千个男子上过床,喜欢在旅馆裸睡,她是民国第一位“身体写作”的先锋,不仅把情人的情书印刷成册,起名为《摩登情书》,还广而告之,成为当时风靡一时的畅销书;她,二十八岁,看破尘世,遁入空门,却又参不透情事,最后跳海自杀……她就是广州的奇女子——余美颜。3 {  i9 T, w( R; m: Q3 z

3 b7 j' E5 k9 e/ x! k, f, z! f“留守妻子”很寂寞0 i6 h) ?- s' D. h4 c% g& 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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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一些民国的书籍上,我们经常看到林徽因、谢冰心等才女的故事,却鲜少知道广州奇女子余美颜。其实,在十九世纪二十年代,余美颜绝对是一位家喻户晓,名气如日中天的人物,她走红的程度,超过了当今的木子美、流氓燕,甚至拍下艳照门的“兽兽”,在当时的社会,余美颜绝对是一位标新立异的人物,她的故事,就是放到今天,也是令人拍案称奇的。  C5 e3 u7 `' Z2 d6 q

2 p# @% }" H- s余美颜1900年出生于广东省台山市荻海(五十年代,荻海划分到了开平市),她的父亲名叫余大经,是当地的典当商人。母亲是一位饱读诗书的女士,尽管在当时的社会,女人很少参加社会活动,但是,余美颜在具有文学细胞的母亲栽培下,对于国外的一些图书很感兴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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& |* b' j' W+ _可以说,余美颜虽然出生于一个封建家庭,但是她受到的教育,却是西洋文明。她高小毕业,在当时来说,女孩子上到四年级,相当于我们现在的“高中毕业生”了,高小毕业后,余美颜在母亲的教育下,自修了国文和英文。余美颜最喜欢看的就是国外的一些书籍,这些西洋文明,开拓了她的视野,尤其是国外的爱情故事,女性对于“性平等”的观念,令她感到新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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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C, v% q* f+ _; W父亲余大经本来对于女儿学外文没什么意见,作为商人,他偶尔也会有和西洋人打交道的时候,本来让余美颜读书,就是为了让女儿增长一些语言知识。他的初想,是想让女儿做自己的“翻译”,在商业上,能够顺利地和洋人进行沟通,可是,余美颜读了这些书后,经常发表一些奇谈怪论。余美颜的日记上,经常写一些“吾今生致力于追求爱情之自由”,“情欲的迸发,犹如银壶炸裂,加之于相互的好感,即是爱情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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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H/ K; j1 D) ^& S可以说,当时女人谈“性”是非常大胆的,就连余美颜的母亲,也对女儿的言论感到惊世骇俗。于是,余美颜的父母就掐断了余美颜读书的权利,他们开始把一些《四书五经》摆在案头,希望女儿不要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,丢了家族的脸面。) q, B6 p2 G: T* q- g3 v

% Z' [' N! s0 W# }" {用现在的眼光看来,余美颜不过是读了一些艳情小说,这些书开启了她的性意识,并且使她有了对爱情和性的看法。要是生在现代的话,余美颜这些论调,并不会引起多大的惊慌,可是对于旧社会的女子,开口闭口就谈“性”,就会被父母认为是奇耻大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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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了青春期的余美颜出落得风姿绰约,亭亭玉立,她喜欢新鲜的事物,喜欢穿着时兴的衣服,拜亲访友,逛街游玩,她对人豪迈大方,也是个很健谈的女孩子。在朋友圈里,她的一些见解,经常被人称作“稀奇”,她的朋友就多起来,当然也有一些浮浪子弟,开始追求余美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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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时,余美颜的父亲由于经商,所以对余美颜管束不了很多,母亲对余美颜很溺爱,也不忍严加约束自己的女儿。有一年,余美颜去外婆家的时候,一个邻居的儿子恰好也在外婆家。余美颜青春靓丽,再加上穿着也很时髦,邻居的儿子对余美颜一见钟情,余美颜见对方长得风姿伟岸,也不禁暗送秋波,两个人就这样私定了终身,可是他们相爱的事情,却遭到了余大经的反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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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大经是个商人,他一心想给女儿介绍一门好亲事,来巩固自己在商业的地位,何况一句古语说得好“女大不中留”,他认为是该给余美颜介绍一门亲事的时候了,于是,经人介绍,余美颜和开平一位姓谭的公子订了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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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美颜当时十八岁,订婚的男女双方并不需要见面,只是媒妁之言,所以余美颜对这门亲事很反对。为了婚姻自由,她冒着被父母训斥的风险,去外婆家和恋人进行了磋商,结果,恋人对此表现得很犹豫和懦弱,当余美颜问对方,是不是在真心爱自己时,对方却劝她,不要违抗父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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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d' \. {, ~( }. s. s, L) b9 t4 t余美颜这才知道,这场“伟大而炽热”的恋爱,其实就是对方的一片戏言,自己盼望的爱,其实就是一场游戏,如梦方醒的她,就此和这个邻家少年分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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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时的余美颜,虽然生在旧社会,可是她对爱情的超前意识,和对女性的婚姻自主的认识,无疑和我们生活在当代的女子,是持平的。可惜的是,她生活在民国,于是,她的所作所为,在当时来说,是违反当时的社会道德的。% f9 K" o. n9 r/ _9 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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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美颜顺利地嫁入了谭家,谭家公子并没有余美颜想象的那样差,也算是相貌堂堂,再加上常年经商,曾经越过大洋彼岸,到美国等地,思想意识相对来说,也比较进步和超前,所以余美颜对这个丈夫,渐渐产生了好感。2 L9 q$ R  g0 n' D' @  J( _) g

: z; d) G) |/ i拜了天地,进了洞房,生活应该是甜甜蜜蜜的。余美颜虽说在当时经常发表一些奇谈怪论,实际上她对于自己的“第一次”还是很看重的,并没有和邻居的儿子发生过关系。所以,当夜她的“落红”,让谭家公子很是惊喜,从此以后,余美颜开始把心思用在了丈夫身上,白天孝敬公婆,晚上恩恩爱爱,小两口的感情如蜜里调油,分开一分钟,双方就会迫不及待地互相找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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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美颜以为自己找到了性和爱的交汇点,从此后,只要和丈夫一起过日子,就是“只羡鸳鸯不羡仙”。欢乐的日子总是那么的短暂,结婚没几天,谭家的公司面临倒闭的风险,由于丈夫是家里的唯一的儿子,家里的重担子都落在了丈夫身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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谭家的产业比较庞大,他们在早年间,就已经和海外的商户有了贸易往来,余美颜的丈夫成了家里的顶梁柱。不得已,新婚燕尔的余美颜就要和丈夫分开了,这对于余美颜来说,不啻于一个打击,分开之夜,两个新婚不久的人温存缠绵,依依不舍。余美颜深情地望着丈夫,不知道这一别到什么时候他才会回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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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发
 楼主| 发表于 2014-8-13 22:47:54 | 只看该作者
丈夫下了保证,一旦商业稳定了,就回家。' ^$ U  W& r6 D

% H, _) ]$ S& ~6 b$ M/ M余美颜挽着丈夫的手,依依不舍,她突发奇想地说:“我跟你一起走吧,我也会英文,我可以帮助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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丈夫却顾虑自己的父母。希望余美颜在家帮助父母,打理好家里的产业,毕竟在开平,谭家有部分商业需要照料。6 e2 l$ a1 L: 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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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美颜送走了丈夫之后,几天下来,就瘦了很多,想到丈夫去的是欧洲,路途遥远,不知猴年马月才能回来,余美颜越发不舍。独守空房,长夜漫漫,日子的寂寞可想而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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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x) J7 i2 R3 }$ R+ z' a: [从此后,余美颜守着公婆和小姑度日。谭家的产业在开平来说,属于数一数二的大户,余美颜又长得风流袅娜,性格也活泼开朗,所以,一些富户太太来找余美颜打牌的很多。当时的社会,当然没有一些电视之类的娱乐产品,有钱人家互相串门,打牌,是唯一的消遣。' n! V7 ?2 v+ X& Y8 s, P* \- c

6 i. Y- _2 r+ j6 u( h余美颜最初对打牌并不太感兴趣,可是,在家里待着,她越来越觉得憋气,她和小姑有点不合。这个小姑比余美颜小一岁,尖嘴利牙,非常的能说会道,还经常指派余美颜做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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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 M4 P6 ]% m! u+ e余美颜也是骄纵惯了的,在家里时,就是父母的掌上明珠,岂能被这个小姑欺负。有一次,小姑衣服上的扣子掉了,她要余美颜帮自己钉扣子,本来谭家有很多的佣人,小姑这么使唤,余美颜当然不会干,于是,性格也比较急躁的余美颜,就当着婆婆的面,和小姑吵了起来。$ Y% @- `3 c3 \+ F& c

# o) r4 `) N! x婆婆当然是偏向自己女儿的,她不仅批评了余美颜一顿,还对余美颜说,你不喜欢这个家,就滚出去。# q0 |$ @# @4 N. ^& T& {# F3 h3 |

/ i  \. x, t+ [8 H余美颜在家里受了几天气后,就把乐趣用在了打牌上,最初她还能约束自己,输得也不很多,可是,当她打牌的技巧越来越娴熟的时候,她渐渐控制不了自己,把自己的贴己都输了出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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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样一来,余美颜的婆婆越来越看不上余美颜,加上小姑在一边挑唆,余美颜在家里简直是度日如年,她一天也待不下去了。! |: `1 F  @: R

( G' `9 `6 T1 p: Y8 S, J白天的日子也就罢了,晚上,每当余美颜回到自己孤冷的卧室,每当躺在床上,回想起丈夫临走时的温存,她就越发忍耐不下去。她才青春十八岁,身体刚刚被开凿,刚刚体验了夫妻生活的乐趣,转眼间,人去楼空,自己就要守“活寡”,她受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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寂寞的日子,是如此的漫长,她无数次地念着温庭筠的词《更漏子》“玉炉香,红烛泪, 偏照画堂秋思。 眉翠薄,鬓云残,夜长衾枕寒。 梧桐树,三更雨, 不道离情正苦。 一叶叶,一声声, 空阶滴到明。” 她觉得,自己的日子,就在这“一叶叶,一声声”的漫长等待里,一天天过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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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想给丈夫写信,可是,丈夫行踪不定,有时候是美国,有时候又跑到了南洋,开始的时候,还回封信,渐渐地,杳无音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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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觉得丈夫抛弃了自己,在无数个夜里,她感到,自己成了这桩婚姻的牺牲品。她甚至想,丈夫在外面会不会花天酒地。她想起了自己看过的那些外国书籍,越发怀疑丈夫的忠贞,因为国外的女子更为开放,她觉得丈夫不会忠于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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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到娘家,她向父母哭诉,希望父母为她做主,帮她把这门亲事退了。她实在不愿意在封建家族里做一个活寡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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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亲连连叹气,母亲却教育她,要恪守妇道,不要想那么多。余美颜觉得娘家也不理解自己,她想,凭什么我要在这个家庭里,做他们的附属品、牺牲品,要是他们的儿子一辈子不回来,或者死在了外国(当时第一次世界大战已经爆发),家庭岂不是我的坟墓?6 I% c9 n$ R6 H4 ^: p3 U( `

6 p4 H, q$ ~$ u& `, P! O惆怅不已的余美颜趁着一个机会,离开了谭家,她决定永远也不回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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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F0 }& Z" r+ V) y- U她才十八岁,她讨厌那个牢笼,她希望重新找寻爱人,一辈子相亲相爱,永不分离。/ \4 J* G' Y. w7 C' b. M% ?5 p7 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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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这样说,余美颜的出走,相比起娜拉的出走,更具有震撼性和代表性。余美颜的出走,是纯粹为了解决生理上的寂寞,当然,与公婆和小姑的矛盾,也是导致她出走的一个导火线,更多的原因,是她受不了新婚燕尔的分离之苦。她的性意识刚刚被丈夫催醒,却又要克制自己“灭人欲”,她认为这种生活,是残酷的,她需要性爱的滋润。她和丈夫并没有矛盾,甚至可以说很相爱,但是,当丈夫遥遥无归之时,她断然决定放弃等待,去寻找“性福”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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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种标新立异的行为,别说是当时,就是现如今,要是有女人这样做,也被认为大逆不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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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~/ k# @3 h. A$ W* t其实,女人也是人,没有性意识的女子,她对性的意识,是朦胧的,当一个女子,一旦经历了人事,体验过性,她需要正常的夫妻生活,来维持身体的荷尔蒙平衡。可叹的是,很多的女子,不敢走出那一步,并且会为自己的奢想感到脸红,觉得不守妇道。余美颜不愿意做一个“留守妻子”,尽管她爱丈夫,可是这个丈夫只是一个影子,只能存在回忆里,她决定抛弃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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追求性爱自由的前卫女郎7 p( c: S/ o- |6 L& 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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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18年2月27日,离家出走的余美颜来到了广州,阴差阳错,她竟然被当地的巡捕抓了起来,投送到了监狱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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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官府会抓捕余美颜呢?余美颜一不犯法,二不违纪。原来,就在余美颜到广州的前夜,海军总长程璧光被刺身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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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陈璧光被刺原因,至今的史料,还没有给出一个确定的结论。陈璧光在当时的身份来说,可以说举足轻重,他的身亡,引起了当地公安部门的重视,并且对所有可疑分子进行排查。. G) Z7 H/ {/ y% C9 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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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美颜身为女流,怎么会成为“可疑分子”呢?原因是余美颜穿着打扮过于招摇怪异了,现在的看法就是,余美颜“个性太强”。当然,现在任何一个女孩子,就是把头发染成绿色,或者剃成光头,扮成春哥,也没人会认为不妥。当时是民国时期,警察还看不得这样不伦不类打扮,余美颜很不幸地成为了可疑分子,拘在了第四区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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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,一个女人,再怎么招摇,怎么会刺杀程璧光呢?这可以看出,当时社会是如何的腐败和黑暗了。3 D4 g) A% H7 [3 H' s3 N

) W& i$ p( w1 }. }余美颜被拘留,不久就在当县长的姨夫保释下,重新获得了自由,可是,这一拘留,却对余美颜的一生,产生了巨大的变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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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 G' V' E4 K* y* S# f: y# ]首先是谭家要求和余美颜解除婚姻。余美颜离开的时候,是逃出来的,这事让谭家认为“大逆不道”,解除了婚约,余美颜没什么留恋的,她没想到的是,她的亲生父亲,竟然会把她投进了习艺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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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^+ F- v* ]  }" @' f% g据说,当时余美颜的父亲听说了谭家的一些闲话。婆婆和小姑在余大经面前,诉说了余美颜的种种不是,并且把一个“不守妇道”的罪名安在了余美颜的头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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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4-8-1 00:06:42 | 只看该作者
做父亲的,再怎么无情,要不是被气急了,也不会主动把女儿送进监狱,可以想见,余美颜当时的做法,已经令父亲怒不可遏了。余父认定是该严加管教这个女儿了,他觉得女儿辱没了家风,被夫家解除婚约,是一辈子的耻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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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V" ~! w, u; P8 m! B0 S余美颜被投放的“习艺所”,属于当时的一种“新式监狱”,用现在的话来说,就是“少年犯收容所”,是当时的政府为流放的犯人开办的一种收容所,犯人在监狱里服刑期满后,转进这种“习艺所”里,培养他们走上社会,自力更生。在习艺所里,除了进行监禁,做苦工之外,还要学习一定的技能,为将来走上社会打下基础。开设的劳动技能有“摇纱,织布,织袜,木工,漆工,石印”等,可以说,在里面进行“习艺”的,都是杀人越货,偷盗的三教九流一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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习艺所虽说属于改良的监狱,但是里面有一种刑具——绞刑。受刑时,犯人四肢被捆绑,用皮条勒住脖子,行刑的人,在后面把皮条拧成麻花,犯人喘不过气来,但是并不能立刻死去,而是被套上席筒,并贴上封条,行刑者转天来看,犯人没死的话,再把皮条紧几扣,直到第三天,才让犯人受尽折磨死去。有这种惩罚犯人的刑具,可以想见,当时的习艺所,并不像当时的政府宣扬的那么人道。1 e6 Q$ {2 i1 h$ Q! 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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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美颜在这样的习艺所里,可以说是人生的一个重大的转折点。成为她以后“离经叛道”的楔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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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美颜的父亲毅然把女儿送进习艺所,也是恨铁不成钢,是对女儿的一种极度失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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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\) E$ o. y3 r3 N  `- v$ ~4 C/ y现在看来,余美颜父亲的做法确实是有些过分了,但是在当时来说,余美颜的所作所为的确是让长辈不齿。偷偷地从夫家逃出来,就是一件很不应该的事,又被巡捕作为可疑分子,投进监狱,让余大经觉得此女不可救药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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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说,这个父亲是自私武断的,他的做法,丝毫没有考虑到余美颜的自尊心,从此后,余美颜也和这个家庭彻底说了拜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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; \) j' P1 ]# V+ J7 [; a余美颜在习艺所里待了一年。这一年里,她遇到了什么,遭遇了什么,心态上发生了什么变化,我们不得而知,我们只知道,出狱后的余美颜不仅没有收敛,反而对于这个世界,进行了疯狂的“报复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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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}8 q) F$ k; k' z余美颜没有了任何的牵挂,她放浪形骸,不管不顾,对于世道伦理进行顽强的抗争,她几乎成了一个无所挂念的女人。$ K3 ~" ]# l3 t5 V7 v1 @

  s  D$ f1 H+ r% v假如说,最初她还顾念一点家族亲情,收敛一些,但自从被父亲送进“劳教所”之后,她就对家庭彻底地无情了,她看透了世态炎凉,和夫家“被离婚”后,她更不会等待那个遥遥无归期的丈夫了,她没有了任何的束缚,她也不怕人们风言风语。她出入于舞厅、赌场、酒会,她穿着艳丽的服装,头上戴着大朵的鲜花,就跟现在的“红花教主”一样,由于她生得美貌,性格也泼辣大方,所以,她结交了各类公子哥们,她让他们给自己花钱,她陪他们跳舞,得到一些小费。1 q7 j! J7 U7 `3 H6 w3 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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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时很多人把她看做“奇女子”,余美颜不屑于去妓院廉价地出卖色相,她遇到可心的男人,就陪他过夜,而遇到不喜欢的,无论多么的有钱,她也不会和他过夜。! _2 n, n2 E# f" p4 f; |" }6 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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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时,奇女子余美颜成了当时小报的谈资,很多头条新闻,都是由她而起。她已经没了家庭,没了亲情,所以,她也不会在乎人们说什么,她觉得性欲就跟吃饭一样,是必不可缺的。她还认为,自己已经是一个自由之身,所以,对于世俗,对于礼仪,完全可以不管不顾。- M6 ^- n+ W9 g: ^: F# 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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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年,余美颜跟着一个香港商人去吃饭,酒酣之际,这个姓何的商人,问起了余美颜的身世。余美颜悲从中来,谈到了父亲的薄情,谈到了家庭的遗弃,还谈到了原夫的不归……余美颜说到动情处,就哭了。0 m. a; ~+ Q1 d3 I) }

( v* M; i5 T* O何商人很同情余美颜的遭遇,他是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,有稳定的事业,也有家庭,余美颜当年刚刚二十岁,美艳如花,尽管遇到的男人不少,但是论婚论嫁,没有一个男子是合适的人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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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商人看着娇艳欲滴的美人儿,恨不得立刻把她迎娶进家门,于是他郑重要求余美颜嫁给自己,余美颜考虑了一下,后来,她竟然同意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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& i: Z$ ^- l4 j/ P4 E余美颜为什么会同意这门亲事呢?余美颜玩累了。她觉得很多的官二代富二代,虽说和自己关系很好,但是并没有一个肯娶自己,她也知道凭着自己这几年的名声,不容易嫁给豪门,这个姓何的男人,虽说年纪大一点,可是有车有房,对自己也很体贴,我流浪了这么些年,应该有个归宿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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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{, z- {5 a7 I' ^( w! I) S# U于是,余美颜答应了何商人的求婚,做了港商的二房。在香港的日子,风流袅娜的余美颜得到了上流社会的肯定,香港光怪陆离的世界,给了她一个展现自己的舞台,她光顾戏院、赌场的机会更多了,何商人给他的钱,不久就花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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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 Y) u( m& v, l$ `9 I% i) D4 f! C6 x何商人最初对余美颜还很好,可是不久,就受不了余美颜的铺张浪费。有一次,余美颜又赌输了一部分钱后,何商人大声地骂她说:“我逛一次窑子,也不过是几百元钱,你一次就糟我几万,我娶了你,简直是娶了一个丧门星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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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久,何商人就对余美颜厌烦了,他登报说余美颜:“放荡不羁,挥霍无度”,和余美颜解除了婚姻。" s/ Y% B. F7 @# 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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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是,经历了两次婚姻,经历了两次“被离婚”的余美颜,又成了孤家寡人,不过,从此后,她更加的不理会世俗的偏见,简直可以说是恋爱自由、性爱自由的模范。' v9 o: p2 o7 t8 b2 j0 a- s

2 F' Q2 L5 E% O6 t: b" P+ N余美颜经历了两次婚姻后,继续在社会上游荡,她联合了广州三个和她一样的离经叛道的女子,成为了好朋友,四人经常一起出入于舞厅酒肆,当时广州人给她们起名“四大金刚”,余美颜是四大金刚之首。其中金刚之一,一个叫杨耐梅的演员,是我国第一位电影制片人,余美颜跳海自杀后,杨耐梅感从其身世,以余美颜的经历为背景,拍了一部无声电影《奇女子》,风靡一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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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美颜的怪异行动,很快就成为了各个小报炒作的噱头。她的名字竟然与当时的性学博士张竞生连在一起,被人揶揄。2 L6 O4 ?& t/ B+ d+ Q

+ o4 K1 Y: O# e! g' E张竞生当时写了一部书《性史》,宣扬了一些西方的性学观点,他提倡“第三种水”,即女性性高潮时,从巴氏腺囊释放出来的体液。他的观点遭到了当时各种专家学者的炮轰(这种观点,在1958年,被德国女科学家格莱芬通过科学手段得到了证实,被称作“G”点)。当时的道学家们戏侃张竞生为“脱裤博士”、“卖春博士”,广州省长陈烱明大骂他是“神经病”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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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e) v$ ~8 J. J: _6 V) G5 l8 K余美颜和张竞生并不相识,当时的小报却为何说余美颜和张竞生同是“性交能手”,并且调侃二人“何辞千里试一行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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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J! }( X2 z, X! _% j3 @有一年,余美颜偶然学会了骑马,她顿时感到找到了另一种生活的快乐,在马上奔驰的心态,是从来没有过的愉悦,她立刻喜欢上了这项体育运动。  t( j, W) B6 T, C

: L5 Q" Q% t1 x; j% S由于余美颜喜欢穿着红色的衣裙,骑在马上,白皙的大腿引起了众人的围观,当地政府以“有失风化”为由,限制余美颜“裸奔”骑马,余美颜豪爽地一笑,随手掷下几千元大洋,然后骑着马扬长而去。2 O% Y2 C; |; k" J) ]! r' h, i

! o* b: p8 r7 W! p" q8 Z/ w此后,余美颜因为骑马,被累计罚款几万元,即使如此,她依然固我,此事被好事人写进了当地的小报里,称为“奇女子东郊骑马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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% P  p/ f4 z6 g* F余美颜除了喜欢骑马,第二喜欢的事情就是裸睡。每晚睡觉,她都要光着身子,她觉得光着身子睡眠,可以更欢畅地表现自我。好多次,由于她的这一特殊癖好,当地的旅馆不敢接纳她。当时余美颜四处为家,没有家产,却一掷千金。很多男人为她花钱,只为了博得美人一夜。/ P( A! L; H" W$ c# G: v9 h4 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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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期间,余美颜开始闯荡世界,她游走于美洲、东南亚等地,由于她年轻漂亮,走到哪儿都吃得开。无数的男人跪倒在她的石榴裙下,她毫不动心,只挑选自己看着顺眼的过夜,有人说她卖淫,她就拿出大把的钱,撒在路上说“不是每个男人都可以和我过夜的”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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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次,余美颜赌光了身上的钱,一无所有了。她想起了曾经对自己表示过好感的一个富商,为了明天的饭钱,她决定和这个自己不喜欢的男人过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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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商以前都是在余美颜这里碰一鼻子灰,这次看到余美颜网开一面,非常高兴。余美颜的条件是对方拿三千大洋过来。这个富商在当地也算是首屈一指,余美颜认为,对方拿出三千元钱,不算什么难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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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F$ S2 d" W3 r1 q富商来到酒店时,却狡猾地和余美颜讨价还价,说自己不凑手,只带了一半的钱,剩下的钱,以后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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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]. J+ h9 G/ L3 p余美颜本来就对这富翁没什么好感,看到富翁还在为了“过夜费”斤斤计较,冷笑几声,打开窗户,把富翁给的一千五百元尽数抛到了窗下,她说:“你们这些人,买一双皮鞋,也好几万,怎么给我三千元钱,就这么小气呢?”0 q! E$ z. v. v$ _, G$ A

8 D) A0 G2 u/ l6 _% R由于亚洲酒店是闹市区,余美奥所在的又是七楼,抛下的一千五百元钱,洋洋洒洒,被过路的行人拾走了,还有很多围观的,等着楼上再一次抛下钱来。2 R, T( u3 v6 T  \# Z

$ o- }" G! j$ Z' O, I4 ~7 G富商吓得目瞪口呆,他没想到,余美颜是这样的一个性格豪爽、敢爱敢恨的女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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; Q* t& ?4 c! y; l& \4 Y这件“阳台掷钱”事件,在余美颜自杀后,被数次搬上荧幕,当时的广州人士,妇孺皆知。
地板
 楼主| 发表于 2014-8-28 04:09:46 | 只看该作者
爱或不爱,红尘就在这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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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u7 X& n5 u. S5 N; W  L% `二十五岁那年,余美颜结识了南海县县长的儿子。这位“官二代”长得潇洒倜傥,从第一眼看到余美颜开始,就爱上了她。余美颜以为又是一个轻浮的子弟,最初并没放在心上,结果,这位官二代坠入了情网。他不仅给余美颜送钱送鲜花,还信誓旦旦地说要和余美颜结婚。2 Q5 E$ I9 ]. e$ [

/ _& q, T+ e3 y, e余美颜为这个“官二代”动了心,她漂泊了几年,也倦了,这位官二代,不仅生得唇红齿白,英俊潇洒,还是一个很痴情的男子。两个人开始恋爱,“官二代”还在乡下给余美颜租了一处“乡村别墅”,两个人在里面可谓是提前过起了“试婚生活”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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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一次余美颜是真的想嫁给这位公子了,她真心地爱着这位“官二代”,希望两个人的婚事,能够顺利一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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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官二代”的族兄知道弟弟恋爱的对象竟然是“大名鼎鼎”的余美颜时,赶紧给弟弟写了一封信,告诉他余美颜这个女子不可交往,然后他又给余美颜写了信,要求余美颜赶紧离开自己的弟弟,不要耽误了弟弟的前途。' h. `# [, U5 f  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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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个试婚的年轻人,并没有听这位族兄的话,不料族兄又告诉了“官二代”的父亲,这位县长大人立刻派人把自己的儿子拘禁起来,并且要求余美颜归还儿子为她花掉的两万元钱。9 X4 d  x0 x; D" k- u8 d; 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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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美颜此时犯了痴心,她应该想到,老子拘禁了儿子,只不过是一个形式,迟早会放的。她还相信了县长夫人的话,说还了两万元,就允许他们结婚。& e; _1 P, ^/ ^& r/ ]8 W- g& 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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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美颜奔走于上海、天津和北京之间,凭借着以前的人脉,很快就筹备了两万元,当她拿着钱交给县长太太之后,县长竟然要按照“土娼”的罪名,要把她归案。多亏县长太太假心假意的说情,还说只要以后不骚扰她家的儿子,就不再治罪于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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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美颜受此打击,心灰意冷,她筹这些钱也不容易,一个女子,不出卖色相,人家也不会给她这么多钱。现在鸳鸯梦断,余美颜打算远走他乡,忘掉这一切。# v/ @  ]& z# s3 `& k& R* q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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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来到了美国的旧金山,出其不意地遇到了做生意的前夫。十年未见,新婚燕尔的场景,一再涌现脑海,其实,她还是爱着这个丈夫的,当时是耐不住寂寞,而私自离开。此时,她也希望前夫能够和自己重新和好,破镜重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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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是,前夫拒绝了她,有关妻子生活不检点的事情,他早就有所耳闻,两个人默默分手,余美颜痛苦异常,她没想到,自己会落到今日众叛亲离的下场!( \! M' d& X4 Z0 Y8 M% p3 v- 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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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到广州后,余美颜开始了放浪形骸的生活,她周游在男人之间,对所有的感情都看淡了,即使有人对她示好,她也觉得人家在欺骗她。她玩弄生活,生活也在玩弄她,她的身体辗转在各个男人之间,高兴的时候,就和人家过夜,享受性趣,不高兴的时候,就独自睡眠。当地小报上说余美颜在广州生活期间“军界官长多识之,莫不被玩于股掌之上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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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y- {( T& p" F6 T% ?短短四年之内,据说她和三千个男人发生过关系,很多人骂她淫荡,她置之一笑,有人说她是妓女,她依然笑笑,她挥金如土,和军阀,和富商,和官二代,富二代,她脸上堆着笑,心里在哭。7 R0 o4 b& ?+ q; W# A5 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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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觉得,想找一个托付终身的人,比登天都难。" t8 e: ^# I& k: ^5 l

0 x; q  G/ ^. y$ Z7 o+ S2 P4 }虽然是游戏,是玩乐,总要留下一点点什么吧。她开始写日记,写情书,她把每个男人的事情都记在日记里,把情书也附在上面,她给自己的日记取名叫《浪漫情书》,里面记叙了每个男人给自己的性感受,那段感情,是在什么状况下发生的。这日记,堪比木子美的《遗情书》,可以说是民国第一位“身体写作”的先锋,她不是作家,却写了一本畅销书,这本书,至今还有民国珍藏版,去年年初,我有缘看到了此书,封面上,站着一个孤独的女人,很无奈地抱着脸,看样子很孤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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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美颜生在当今的话,我想,她的博客,肯定会超过“木子美”“流氓燕”“芙蓉姐姐”,成为当今的网络红人儿。. u  _6 g6 S# q- d8 F+ b3 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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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27年,余美颜遁入空门,她看破了红尘,希望在空门里得到解脱。没想到的是,那个重获自由的“官二代”找上了佛门,要求和她重续鸳梦。她知道两个人不可能结婚了,而且,此时历尽千帆,她的心态,早已经不是当初恋爱的心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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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如泥入定,拒绝了“官二代”,可是,“官二代”一次次找来,苦苦相求,并且不时地骚扰寺院的安静。  ^& h* e3 v4 o0 n8 w& B: \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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寺庙里的老尼姑看到她尘缘未了,凡心未死,再加上佛门净地,总是被余美颜的恋人骚扰,一气之下,就把她赶出了庙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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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 P( O: L. p+ }+ A8 x1928年4月,在香港赴上海的轮船上,有一位年轻妖艳的女子,时而大哭,时而大笑,然后,面对着苍茫汹涌的大海,纵身跳下,卷进了波涛滚滚的大海,不知此时的她,是不是得到了解脱。& ?% c) |  C, A1 ?* t

& o! o7 M4 z8 X; ~+ ~这个女子,就是余美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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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M/ p- I6 d/ @; X& b她死的时候,才二十八岁。死前她说:“来世或可做一纯洁女子,得到真正自由”“在此黑暗社会偷生,毫无生趣,非寻死不可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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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c; L# h9 f, e% o  m这个女子,有的说她淫荡,有的说她风流,有的说她不拘小节,还有的说她游戏人生,其实,她只是一个追求幸福和性福的女人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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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8-4 20:28:45 | 只看该作者
{:狂哭: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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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8-4 17:54:27 | 只看该作者
[猪猪]~~
7#
发表于 2014-8-8 04:06:01 | 只看该作者
[不不[路过]
8#
发表于 2014-8-25 14:46:44 | 只看该作者
[有病] 没看完,先顶再说~顶完就闪!
9#
发表于 2014-9-5 13:35:38 | 只看该作者
我回不回呢 考虑再三 还是不回了吧 ^_^ {狂哭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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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9-7 23:37:57 | 只看该作者
不错不错,我喜欢看 [有病]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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